“会员”免诉:消费投诉成为“315”投诉网“招财树”?
“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一个曾经在业界赫赫有名的名字,今年年初,随着这家网站与小家电企业九阳公司一场旷日持久的“绑架与反绑架”之争,逐步揭开了这家投诉网站的面纱。
“‘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给我们打来电话,要求进行合作。”九阳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合作的主要内容是“网站上一些消费者的投诉”。九阳公司负责人介绍,“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自称在业界非常知名,日均投诉量超过1500宗,在同类网站中网上搜索结果排名第一。
九阳公司表示,对方提出的“合作”内容是,九阳公司交纳12万元成为这家网站的会员,“他们说,如果不是会员的话,网站就要把消费者的投诉挂到网上,还要对企业进行曝光。如果成为会员,则会把这些投诉信息转到后台,网站上就看不到了。”
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来“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强硬回应。该网站发布公开声明称,此举为“比黑客攻击更卑鄙的手段”,是“收买不成的抹黑”。
事实到底是怎样?“中国网事”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仅是九阳公司一家曾经接到过“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电话。
多益网总裁徐宥箴告诉记者:“他们(315消费电子投诉网)把一些我们很明显没有错误的,属于别人骂我们的投诉挂在网上,要求我们去处理。但我们给了解释和处理,网站并不去修正,还是挂着。”
“‘315’时我去他们的网站上看了,没有对我们网站的投诉,但他们还是做了一个专题,说我们服务不好、态度不好,一大堆批评我们的文章。”徐宥箴说,多益网一直采取强硬的态度,甚至在自己的网站上揭露“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行为。“他们没有直接谈到要钱,但态度上可以明显感觉到要我们加入‘会员’。”
此外,包括创维等一些国内家电品牌也均接到过“会员”邀请。
变换“马甲”:违规“315”网站打而不绝
北京市相关部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315消费电子投诉网”至少存在四方面的违规行为。
首先,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擅自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涉嫌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网站首页的“媒体报道”栏目中大量转载传统媒体或其他网络媒体的新闻信息;网站设置的“企业资讯”栏目大量登载署名“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原创性文章,其中很多是涉及企业的负面信息;网站还大量登载未经核实的消费者投诉维权信息。
第二,该网站未在工商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备案,擅自在网站中开设曝光栏目,并通过向企业收取会员费,处理相关曝光信息的方式从事商务活动,涉嫌违反《经营性网站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三,该网站属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向会员收取会员费的行为属于擅自从事有偿服务,涉嫌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该网站大量登载署名“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原创性文章,曝光不缴纳会员费企业的负面信息,在网站中诋毁企业公共名誉的行为涉嫌网络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