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员工的这种行为与阿里B2B欺诈、淘宝小二腐败的问题其实如出一辙,都是内部员工以公司的资源或权力私下谋取私利,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而言,百度、淘宝等公司的内部资源或权力都属稀缺性资源,员工私下将公司稀缺性资源或权力公然的市场化,必然导致寻租交易。
这种寻租行为,伤害了企业的生存根基,是对企业赖以生存的固有商业模式的一种内部挑战,譬如如果企业随时都可以联系到百度内部员工删除负面,那显然百度平台在企业心目中的影响力、公信力就会被减分;再譬如如果可以随时找淘宝小二帮助自己刷信用、解封淘宝店、包上淘金币、聚划算活动等,那么既对其它商家而言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是对淘宝平台营销规则的内蚀。
这也是为什么百度、阿里能够对员工痛下“杀”手,不惜将之绳之以法的原因。其实早在2010年,腾讯也曾对QQ数据卡系统备份的负责人蔡某利用职务之便内部盗卖Q币的行为痛下过“杀”手,当时蔡某是被判处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可以说中国互联网领域的“三座大山”一直都面临着内部反腐的痛苦抉择,毕竟对这些公司而言,都已动辄拥有数量上万的员工以及庞杂的业务体系,已经告别了“打江山”时代,如何“守好江山”是这些平台型互联网公司需要持续考虑的。
但目前来看,百度的反腐仍停留在内部通告层面,唯有阿里巴巴集团被舆论风暴所挟,截至目前公布已完成案件调查22起,查处违规员工27人,移送司法机关员工6人,外包人员3人,目前正在调查的案件有40多起。尤其是在上个月,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而被杭州警方刑事拘留,联系之前卫哲的引咎辞职,说明阿里体系内的反腐已经从普通员工上升到了高层。
当然,在笔者看来,互联网企业的内部反腐并不等同于将员工送到监狱,而是需要制度化、常态化,正所谓“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在这方面阿里巴巴已实施的一些举措值得借鉴,例如在2010年在淘宝网成立廉政部、2011年在集团层面成立廉政部、2012年设立首席风险官、向社会公布举报邮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