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圣诞,预示着2018年即将过去。读书君的朋友圈里纷纷晒出了自己的“2018年总结”。这一年,是否也有什么人和事给你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呢?可以在后台留言告诉我们哦。
每年一到这时候,看城市火树银花,到处都是浓浓的圣诞气息,脑中关于圣诞的记忆就会自动点亮。某个恍惚的瞬间,你是否会想一想,曾陪你一起过圣诞的那些人,还在你身边吗?他们现在都怎么样了?
下面的三篇文章,来自青年作家郑执、词人林夕和美国作家卡波特。和我们一样,他们的记忆中有美好,也有遗憾。但无论如何,过去的时光永不复现,我们只能跌跌撞撞,收藏那些美好如握紧手中的硬币,跨入2019年的门槛。
北方没有圣诞节
文| 郑执
五年前的圣诞节,我在香港吃了一顿免费的圣诞晚餐,拜朋友亨利所赐。我们原本不熟,后来却因为在同届毕业生里成为最后两个找工作困难户而结缘。工作没着落的半年里,我们整天为钱犯愁。 亨利鸡贼,每次逛商场时都去豪车店或珠宝店里逛,问东问西装大款,店员就会留下电话资料,逢年过节邀请客户参加免费沙龙或party,总能接到电话,还可带人同行,那年圣诞带的是我。当晚我们喝了不少免费香槟,喝多了凑钱打车回到亨利家又饿了,煮了包速冻饺子配劣质红酒。亨利跟我都是北方人,饺子吃不腻。亨利说,自己小时候从来不过洋节,印象中不管什么节日都得吃饺子,他理解的过节,就是有人陪你吃饺子。 那不久后,我找到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一年后的圣诞节,公司聚餐,香港人过圣诞的氛围浓,我像个外人,不好舔脸放开吃,回家又煮了袋速冻饺子。从那以后,每年圣诞节我都吃饺子。日子过得不好,联络越来越少,亨利具体哪年离开的香港我都不知道。 有人给亨利算命,说他最适合呆在四面环水的国度,后来亨利去了菲律宾。有一次,收到他醉酒发的微信:“我猜你应该在北方。”那时我刚刚搬到北京。但是他自己再也没回到北方。三个月以前,他骑摩托车出了车祸,人生最后一张照片定格在朋友圈。又快到圣诞节了,一个我从来不过的洋节。距家两公里外的商场巨幕里每晚都有麋鹿拉着圣诞老人狂奔,而我就在北方,盼一场雪的愿望被雾霾驱散,不敢出门,外卖叫来一包速冻饺子备好。过节必须吃饺子,不管什么节都好。曾有朋友问过我,过节为什么不能想点开心事?我无言以对。团聚本来就是一种形式,用来缅怀再也无法归来的人的形式。 今年圣诞,我猜亨利应该也在北方。而我会在家煮饺子,毫无悬念。
原发“ONE·一个”,作者授权转载
那年圣诞,我像一个坏人
文| 林夕
盘点历年圣诞除夕新年如何度过,没什么意思;因为有意思的事情,不一定就那么巧合,在节日里发生。但节日也像金钱一样,挚交以至伴侣之间,重点不是金钱,但钱字却往往是一面你最不想看到的照妖镜,或是照见人性善良面目的湖水。再不重视节日,节日却总定时向你做出民情报告。
有年人在内地,过几天就是圣诞,再过几天又有工作,就索性留在那里更省事。同行的人都有家累,有义务要回港交人,为与他们没有什么瓜葛的主耶稣庆生。我坚持一动不如一静,一个人留在那里,花了许多唇舌才说服他们,准我留下来吧。
我留下来,当地一个朋友非常热情,一定要陪我过圣诞,但是要先去参加朋友的聚会,然后可以早退,回来与我吃饭。我又花费了好多唇舌,表示没关系,我不愿意让对方一脚踏两条船。对我来说,身在曹营与人周旋,心却牵系着另一个地方、什么时候赶赴另一场约会,是自找烦恼。可是,明显对方很习惯而且颇享受赶场子的乐趣,所以比我更坚持。于是只好等,我不怕等待,如果能说得准一个时间,哪怕再长,也还有大把事情可做。偏偏像这等情况,大家也只能大约在几点,大约是最令人忐忑的,虽然那个人不是谁,又因为那个不是谁,所以更不值得。
我打开随身带来的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然后,心里萌生了一个歹念:千万,千万别那么早回来,我正乐在其中,别腰斩我的乐趣,等一下实在难以分神,从小说一下子跳回现实。不久,肚子有点饿,于是我就随便点了酒店一碗牛肉面吃。刚吃着,那人刚好赶上,见我在吃面,更一脸内疚,看得我也内疚起来。那人说,圣诞该吃圣诞餐噢,我说,酒店菜单里的确有这套餐,不过我更爱吃牛肉面,圣诞快乐,不是应该快快乐乐地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吗?那人坚持要再点一个标准的圣诞餐,但是他又已经在别处吃撑了。
这二人圣诞集会的结果是,那人看着我勉强把圣诞餐吃掉,为了不辜负他的盛情,我得很用力地吃给他看,表情非常生动。正当我有点担心,吃完之后,我的小说还如何能继续,谁知,那人却已无声无息地在电视声浪中睡着了。他醒来之后,也实在太疲乏了,没聊到几句,就互祝一声,打道回府。我有点惭愧地偷偷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这惭愧之心,却在那人走后,影响到我连小说也看不下去,因为我自觉好像在嫌弃人家真心的热情,我从来没有这么像一个坏人。
如果不是为过节而过节,我们大可悠闲地吃顿饭,谈谈天,最终,热情却成为彼此的牵累,何必。从那以后,稍微有点勉强的聚会,安排有点需要费心思的所谓节目,我都一概放弃,节日让我学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选自《任我行》,林夕著
圣诞节忆旧(节选)
文| [美] 杜鲁门·卡波特译| 潘帕
想象一下十一月底的一个早晨。二十多年前冬天来临的一个早晨。设想边远小镇上一座四散延伸的老房子里的厨房。黑色的大火炉是这个厨房的一大标志,但厨房里还有张大圆桌,壁炉前放着两把摇椅。今天壁炉发出季节到来的呼叫。
一个白头发剪得很短的妇人站在厨房的窗前。网球鞋,夏天穿的印花布裙外罩一件不成形的灰毛衣。她个头很小,精神饱满,像只矮脚母鸡;但由于小时候的一场病,她的肩膀有点佝偻,怪可怜的。她的脸很独特——和林肯的脸不无相像,一样因风吹日晒而略显粗糙,但很精致,骨肉停匀;眼睛像雪利酒一样的色泽,怯生生的。“哦,老天,”她大声说,呵出来的气烟雾般弥漫在窗玻璃上,“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
她对谁说话呢?我。那时我七岁,她六十多了。我们是表亲,很远的表亲。从我记事起,我们俩就住在一起。房子里住着别的人,就是一些亲戚。他们有权对我们发号施令,还常常把我们弄哭,但大体上我们俩不太在意他们。我们是彼此最要好的朋友。她叫我“巴迪”,为了纪念她以前最好的朋友。那个巴迪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死了,当时她还是个孩子呢。她现在也还是个孩子。
“我没起床就知道,”她从窗边转过来,眼中闪动着兴奋,意味深长。“教堂的铃声又冷冽又清楚。鸟儿也不唱了,它们都飞到暖和的地方去了。肯定是的。哎,巴迪,别吃饼干了,去推我们的小推车。帮我把帽子找出来。我们要烤三十个水果蛋糕呢。”
一直都是这样:十一月一个早晨到来,我的朋友仿佛代表官方,宣布这年圣诞季的到来。对节日的想象使她精神振奋,心中的火焰因为圣诞季来了而燃烧:“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去推我们的小推车。帮我把帽子找出来。”
……
圣诞节前一天的下午,我们搜刮出一分钱,去肉店买送给奎尼的礼物,老传统:一块尚有余肉可咬的牛骨头。用彩纸包起来,高高地挂在圣诞树顶上那颗银星边。奎尼知道它在那儿,馋得坐在树下呆望着,到该睡了都不肯走。其实我和她一样兴奋。我踢掉被子,玩转枕头,像在大热天似的。不知哪里一只公鸡叫了:假情报,太阳还在地球那一头呢。
“巴迪,你醒着吗?”我的朋友在她的房间里叫唤我,就在我隔壁。一会儿,她手握一只蜡烛坐在我的床边了。“哎,我根本睡不着觉,”她说,“我的心像兔子一样乱跳。巴迪,你说罗斯福夫人会在晚餐时端上我们的水果蛋糕吗?”我们俩在床上挤成一团,她在我的手心里写“我爱你”。“你的手比以前大了。我想我大概不愿你长大。你长大了以后,我们还能继续当朋友吗?”我说我们永远是朋友。“但是我觉得很难过,巴迪。我多希望能给你辆自行车。我差点卖掉爸爸给我的那块浮雕宝石。巴迪——”她迟疑了一下,似乎有点难为情,“我又给你做了只风筝。”
我也承认我也给她做了风筝,于是我们大笑起来。蜡烛烧得太短了,手没法握住,渐渐地熄灭了。只有星光闪烁,星星在窗上打圈,仿佛在唱圣诞颂歌,很慢很慢地天亮了,静下来了。我们大概都迷迷糊糊睡了,但晨曦像冷水泼到身上一样把我们叫醒了。我们起床,睁大眼睛,四处游荡等家里别的人醒来。我的朋友故意失手让水壶掉到地上;我在紧闭的门前大跳踢踏舞。房子里的人一个个都出来了,脸上的表情像是要把我们俩都宰了;但他们不能,因为是圣诞节嘛。首先是丰盛的早餐:你所能想到的都有——从煎饼到炸花鼠,从玉米片条到蜂蜜。人人都吃得心满意足,除了我和我的朋友。说实话,我们实在是等不及想去看我们的礼物了,几乎一口饭都没吃。
唉,我很失望。谁能不失望呢?几双袜子,主日学校的衬衫,几块手帕,别人穿不下了给我的毛衣,一份针对儿童的宗教杂志一年的订阅,叫小牧羊人。真叫我生气,真的。
我的朋友的收获比我好。一包萨摩蜜橘,这是她收到的最好的礼物了。她最引以为傲的是一条白羊毛围巾,她已婚的妹妹织的。但她说她最喜欢我给她做的风筝。确实满漂亮的,虽然没有她给我做的那只好看。她给我做的风筝是蓝色的,点缀着金色和绿色的星星,那些星星用来表彰表现良好的孩子,上面还写着我的名字“巴迪”。
“巴迪,起风了。”
起风了,我们不做别的,就是跑到房子后那片草地上,奎尼一溜烟跑去埋肉骨头(一年之后,奎尼自己也要被埋到这里来了)。我们在齐腰的长势很好的草中穿梭,放飞风筝,手心感到它们的拉扯,仿佛它们是天上的鱼,悠游在风中。太阳晒得我们暖洋洋的,心满意足,躺在草丛中,剥橘子吃,看着风筝在天上摇曳。一瞬间,我忘记了袜子和别人穿过给我的毛衣。我高兴得好像我们中了咖啡取名大赛的五千块奖金。
“天啊,我多傻啊!”我的朋友大叫起来,像个忘记烤箱里在烤饼干的主妇一样,突然警觉起来。“你知道我常常怎么想吗?”她的语气好像发现什么,朝着远处微笑,没看我。“我一直以为,一个人要生病,临终了才会看见上帝。我以前想,上帝来了,就像是看着浸礼会教堂的窗玻璃一样:阳光照耀下,五彩缤纷,光彩夺目得你忘记会天黑。很舒服的感觉:设想那光亮带走恐惧。但现在我觉得那压根儿不会发生。我觉得上帝早已显灵,不是到了人要死了才那样。就是那样”——她的手在空中划了个圈,把云朵,风筝,草地,还有在刨土埋骨头的奎尼都划进去——“就是那样,我们平时看到的一切,上帝都显灵其中。对我来说,我今天看到这一切,可以满足地离开这个世界了。”
这是我们一起过的最后一个圣诞节。
生活把我们分开了。那些无所不知的人认为我该去上军校。这样,我进了一个接一个军号作响的监狱,无情的起床号响个不停的夏令营。我也有了新家。但那不算数。我的朋友在哪里,哪里才是我的家,而我再也没回去过。
她还是待在那里,在厨房里度过时光。孑然一身,有奎尼做伴。不久就只剩她自己一个人。(“亲爱的巴迪,”她潦草的字迹写道,“昨天,吉姆梅西的马踢伤了奎尼,伤得很重。谢天谢地,她没有太痛苦。我把她包在一张条纹床单里,用推车推到辛普森家的草地上;在那里,她可以和那些肉骨头在一起……”)。
接下去那些年的十一月,她还是做水果蛋糕,就她一个人。没有以前做的那么多了,但也不少:不用说,她总是把“最好的那个”寄给我。
同样,每封信里她都放一枚一毛钱硬币,用卫生纸包得好好的:“去看电影,回头写信告诉我故事情节。”但渐渐地,她在信中把我和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死去的那个巴迪混淆起来;每个月不仅仅是十三号那天,她在床上起不来了:在十一月的某个早晨,一个树枝光秃秃,鸟儿不再鸣叫的早晨,她再也无法起床,大声宣布:“这是做水果蛋糕的好天气!”
这事发生时,我就知道了。通知我的信只是证实了我的感觉。某种隐秘的情绪使我早早感知到了;同时,我生命中无法被取代的一部分被切断了,就像断线那头的风筝一样。所以,那年十二月的那个早晨,走过校园时,我一直看着天空,眼睛不断搜寻着,仿佛期待看到心像两只断线的风筝一样,向天堂飞去。
选自《圣诞节忆旧》,译林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