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湖南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根据公告,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各级税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跨年度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同时,缴费单位(个人)应当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此外,社会保险费政策制定、参保登记、待遇发放等业务咨询和宣传辅导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负责(12333热线);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缴费渠道等业务咨询由税务部门负责(12366热线)。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社保是否一同划归税务部门征收,公告中并未提及。
专家分析
企业社保暂缓划归是为“稳预期”
根据记者初步梳理发现,山西、福建、山东、湖北等多省税务机关网站已发布公告,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但是未提企业养老保险移交事宜。其中,青岛明确青岛市范围内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暂不移交,2019年度暂按原渠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征收。
为何企业社保未与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两项社保同时划归税务部门征收?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范子英表示,企业社保未与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两项社保同时划归税务部门征收,主要是为了“稳预期”。此前多数民营企业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旦划归税务部门征收,不少未缴费或未足额缴费的企业担心社保费负担上升。
范子英还表示,去年底今年初整个税务部门工作量实在太大,包括最近的个税改革,可能在衔接上会有人手不够等问题,因此选择将工作量较大的企业社保暂缓划归。